“法官和调解员多次上门,把道理揉碎掰开给咱讲,现在咱也想通了!”4月6日上午,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庙后街法庭调解室内,一起合伙纠纷的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相关资料图)
与以往调解案件不同的是,这起纠纷的圆满化解是由法官、调解员、社区干部三股力量促成的。这是莲湖区法院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努力探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一个缩影。
“历久弥新的‘枫桥经验’,其核心内涵就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实现矛盾不上交。”莲湖区法院院长张鹏介绍,近年来,莲湖区法院积极探索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思路、新举措,主动对接辖区各类解纷力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源头化解,让这一宝贵经验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022年7月,莲湖区法院枣园法庭办案法官把法庭搬进社区,现场化解一起群众纠纷(资料照片)。
联合发力
扩大协同共治“朋友圈”
莲湖区法院庙后街法庭辖区内商铺林立、游客众多,且涉及民族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纠纷群体性特征较为明显。
为了有效化解矛盾,庙后街法庭聘请了一批能人作为特邀调解员。在社区工作了40多年的莲湖区北院门街道学习巷社区党支部书记白秀兰,就是其中之一。
“我了解社区,法官了解法,我们一起调解矛盾,一加一大于二。”白秀兰说,自庙后街法庭设立以来,她参与了多起涉及民族群众纠纷的调解,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耐心沟通,让很多矛盾化解在基层。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国家法律与民族习惯、民族情感相结合,通过诉前提前介入、诉讼委托或联合调解,很好地化解了一批纠纷。”庙后街法庭庭长李运房说,去年底,庙后街法庭被评为“西安市枫桥式人民法庭”。
立足基层,依靠群众,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近年来,莲湖区法院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先后聘用特邀调解员223人,涵盖辖区内140个社区,并在涉民生、医疗、教育、法律服务等领域吸纳了一批特邀调解组织和律所,不断扩大协同共治“朋友圈”。
“互联网+”
便捷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真的太方便了,跨省的案子都能这么省时省力。”前不久,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莲湖区法院大兴法庭智慧法庭成功调解,当庭收到微信转款的李某对数字化庭审赞不绝口。
李某远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为讨回借款,她通过网上平台向莲湖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被告王某返还借款1万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李某身处外地且产后不久,不宜前来参加诉讼,便组织原告、被告双方通过法院云视频网络系统进行调解,并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让被告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向原告偿还借款。从立案到结案,李某足未出户就彻底解决了困扰已久的麻烦事。
莲湖区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优势,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目前,3个人民法庭均配备自助查询、云上法庭等设备,可实现庭审直播、录音录像、远程开庭等功能。同时,充分利用陕西移动微法院、陕西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实现了网上立案、诉讼缴费、集约送达、在线调解、网上开庭,极大提高了矛盾化解效率。
“新时代‘枫桥经验’无论如何发展,依靠群众、保障民生的根基不能变。群众事无小事,人民法院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莲湖区法院副院长王大明说。
用心用情
司法护航优质营商环境
“感谢法官,有你们在,我们就能安心经营。”近日,莲湖区法院枣园法庭办案法官在对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回访时,广州某电梯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
2018年6月,西安某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州某电梯公司签订了电梯设备采购和安装合同,采购款和安装费用总计1228万元。后因双方对部分款项发生争议,该电梯公司诉至法院。枣园法庭受理该案后,了解到被告西安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还涉及多起纠纷,其中部分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公司资金出现严重困难。而原告广州某电梯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若该案处理不好,将会影响外资投资企业对中国投资环境的直观感受。
“这两家企业曾多次合作,调解是最佳解决方式。”承办法官经多方考虑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围绕争议焦点努力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用心用情弥合分歧,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最终原告撤诉,被告如期支付了确认款项。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枣园法庭庭长孙晓凤介绍:“我们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加大诉前调解力度、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提升纠纷实质化解为发力点,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健康有序发展,让企业在个案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下一步,莲湖区法院将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治引领、矛盾化解、司法保障等作用,将其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深化诉源治理,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为推动城市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法院力量。”张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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