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3
【资料图】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列席 4 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根据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川科技”)未来发
展规划,并充分调动同川科技管理层及相关业务核心骨干的工作积极性,公司计
划由同川科技通过增资方式对沈晓龙、同川共创技术(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由沈晓龙及同川科技其他核心员工成立的持股平台,以下简称“同川共创”))
进行股权激励。为支持同川科技发展,公司放弃对同川科技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
出资权。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1,262.75 万元,分别由沈晓龙认缴 505.10 万元,同川共
创认缴 757.65 万元,同川科技注册资本将增加至 6,887. 75 万元。公司对同川科
技的持股比例由 60%变更为 49.000036%。
本次交易完成后,同川科技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同川科技增资,是经充分考虑的,一方面能调动
同川科技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同川科技的长期发展,另一方
面也符合公司的整体规划和长远利益,有助于公司及同川科技的可持续发展,本
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放弃同川科技本次增资的
优先认缴出资权。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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